焊锡烟雾排放规范标准
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,制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-1996,规定33种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,同时规定标准执行中各种要求,可作为项目环评检测、环境保护、认证评价、设施验收等现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。
焊锡作为线路与各电子元器件相连接的重要生产工序,通常以锡、铅、镉、锌作为基础材料,与各种化学成分组合成锡铅合金、锡铅锑合金、锡铅镉合金、锡锌合金、铅银合金、镉银锌合金、锌铝合金等数十种焊料,是一种熔点较低的软焊料,当焊料、阻焊剂及母材受热时,会挥发出各种有害烟雾和气体,如铅及其化合物、锡及其化合物、锌及其化合物、镉及其化合物、铍及其化合物,以及阻焊剂产生的氟化物、氯化物和硼化物挥发物质,从而降低焊锡工作台周围空气质量,下列部分焊锡烟雾的成分中有害物质排放限值。
1、锡及其化合物排放限值:经过排烟管道最高允许排放浓度8.5mg/m³,经过排烟管道15米高出口二级污染源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.31kg/h,三级污染源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.47kg/h;不经过排烟管道无规则排放周围浓度最高0.24mg/m³。
2、铅及其化合物排放限值:经过排烟管道最高允许排放浓度0.7mg/m³,经过排烟管道15米高出口二级污染源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.004kg/h,三级污染源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.006kg/h;不经过排烟管道无规则排放周围浓度最高0.006mg/m³。
3、镉及其化合物排放限值:经过排烟管道最高允许排放浓度0.85mg/m³,经过排烟管道15米高出口二级污染源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.05kg/h,三级污染源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.08kg/h;不经过排烟管道无规则排放周围浓度最高0.04mg/m³。
4、氟化物排放限值:经过排烟管道最高允许排放浓度90mg/m³,经过排烟管道15米高出口二级污染源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.1kg/h,三级污染源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.15kg/h;不经过排烟管道无规则排放周围浓度最高20ug/m³。